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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数字福建工作意见 2006-08-04 09:45  作者或来源:unknow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省数字福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来闽视察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和《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紧紧围绕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战略任务,充分发挥信息化在转变政府职能、转换经济增长方式、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创新型省份中的重要作用,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统筹协调,突出重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共同推进数字福建建设工作,为“十一五”数字福建建设开好局、起好步。

  一、抓好“十一五”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

  1、完成专项规划编制。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进一步完善《福建省“十一五”数字福建专项规划》,5月上旬提交省发改委衔接(省数字办、数字福建专家委员会负责)。各设区市、各部门要根据《福建省“十一五”数字福建专项规划》,结合实际,上半年完成编制本地区、本部门“十一五”信息化专项规划,扎实推进地区、部门信息化建设(各设区市、省直有关部门负责)。

  2、组织实施专项规划。按照专项规划的目标、任务,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分解落实,抓紧组织实施(省数字办牵头,各设区市、省直有关部门配合)。

  二、加快电子政务建设

  3、完善电子政务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全省政务信息网,8月份前建成开通政务网虚拟专网,全面推进部门局域网接入政务网、开展政务网延伸乡镇试点,加快县级政府机关局域网接入政务网,进一步满足省直部门纵向组网需要,年内取得明显成效(省经济信息中心牵头,各设区市、县信息化主管部门配合)。加快福建省教育科研主干网建设(省教育厅负责)。上半年实现政务网邮件系统互联互通(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负责)。

  4、开展政务信息资源调查。以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为目的,按照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要求,做好全国政务信息资源第二轮调查试点工作,5月底完成省直部门和福州、厦门两市市直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调查,建设《政务信息资源部门间共享资源目录》、《政务信息资源部门间共享指标目录》(省数字办牵头,福州市、厦门市、省经济信息中心、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以及省直有关部门负责)。

  5、深化电子政务应用。建成金宏、金财、金盾、金质等重要业务系统(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质监局负责);继续推动金保、金税等业务系统建设(省劳动保障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负责)。加强政务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完善普通电子公文传输,积极推进无纸化办公,实现跨部门之间OA应用系统的互连(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配合)。优先支持部门间业务协同需求明确,以及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应用,年内启动建设省直部门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工程(省经济信息中心负责)。完成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系统软件升级,重点支持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牵头,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建成省政府应急指挥中心信息系统,实现各类应急系统的互联和信息共享(省政府办公厅负责)。推进省直机关编制、人事、工资管理的业务协同与信息共享,实现省直机关人事管理的网络化、信息化(省财政厅牵头,省人事厅、省委编办配合)。继续推进电子口岸平台建设,为外经贸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省口岸海防办牵头,省内查验主管部门、设区市政府联合共建)。

  6、完善各级政府网站。做好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和省政务网各类网站的建设和更新维护工作,不断丰富网站内容,增强网站功能,使之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各级政府办公厅(室)负责)。进一步完善省级政府公众信息服务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务信息服务,部分行政事务在线办理,继续开展政务网站调查评估,研究建立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制度(省数字办牵头,省经济信息中心负责)。

  三、推进经济领域信息化

  7、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研究探索适用我省农村的网络接入方式,整合教育、组织、计生、农业、民政等延伸到农村的网络资源,建设农村统一网络平台;建设和完善“福建三农服务网”,充分利用和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开发和提供农业生产、农业科技等农民急需的信息,探索信息共享和服务机制,积极推动农村适用信息进村入户,分步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推动普遍服务,逐步缩小数字鸿沟(省农业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配合)。

  8、加大重点领域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加快制造业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应用嵌入式数控软件技术改造企业各种加工设备和工业流程,提升产品的智能化水平和附加值,积极推动高能耗、高物耗和高污染行业的信息技术改造(省企业信息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省信息产业厅、省科技厅、省经贸委配合)。

  9、推进服务业信息化的发展。利用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服务业,加快信息技术在网络增值服务、电子金融、现代物流、连锁经营、信息内容产品服务、专业信息服务、法律服务、咨询中介等新型服务业中的应用(省企业信息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省经贸委、科技厅、省信息产业厅配合)。

  10、加快企业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支持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以信息资源开发和共享为目标的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省重点产业集群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面向中小企业、行业或区域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和服务平台建设,推广使用“数字福建”中小企业信息化平台,着力营造企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环境。继续实施“面向中小企业制造业信息化ASP应用服务研究”重大专项,推进我省石化产业集群管控一体化,开发模具协同设计与快速制造系统,促进纺织服装产业集群网络化制造,创新制鞋、陶瓷、箱包、藤铁工艺产业集群的工艺设计。继续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着力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环境(省企业信息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省经贸委、省科技厅、省信息产业厅配合)。

  四、扩大社会信息化应用

  11、建设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研究提出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方案,10月份启动建设数字电视总体转换工程(省广播影视集团负责)。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探索建立农村广播影视公共服务的体制机制,提高农村广播电视覆盖率(省广电局负责)。

  12、启动“数字城市”建设。按照规划部署,福州、厦门、泉州三大中心城市要启动数字城市工程建设,各设区市结合各自具体实际推广福州市鼓楼区、厦门市社区信息化建设经验,开展城市电子商务、金融、物流、社会信用等信息化应用服务工程;推进信息技术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保、旅游等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推进城市信息化(各设区市负责)。

  五、开展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13、加快基础数据库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人口、法人等基础数据库一期建设,年内为部门数据库和应用系统建设提供基础性、标识性的基准信息(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质监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配合)。建成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推动相关标准的应用(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牵头,省直有关部门配合).

  14、促进信息资源的数字化、网络化。开展教育、科技、人口、社会保障、农业、文化、卫生、生态环境、档案等领域的信息采集、应用开发和有效利用,年内取得成效(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环保局、省档案局等省直部门负责)。

  六、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

  15、抓好信息安全基础性工作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省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建设,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进一步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充分运用密码等技术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建设和完善应急响应处置系统及灾难恢复系统,落实应急协调机制、完善并形成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和部门间衔接配合流程,组织开展必要的应急演练,推进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指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安全通报机制。规范和加强电子认证工作,推进网络信任体系建设(省网安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16、加强互联网安全管理。加强网上舆情监测分析,建立高效的网络预警和管控机制,做好网上舆论引导,强化安全监管,构筑正面舆论强势。加强行业自律和公众监督,综合运用多种手段维护互联网安全和信息内容安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创造文明、安全的网络环境(省网安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七、完善信息化发展保障措施

  17、理顺信息化管理机制。开展信息化管理体制和机制的研究,积极探索和建立适应信息化发展的管理体制和机制(省委编办牵头,省数字办配合)。完善全省政务网运行管理机制(省经济信息中心牵头,各设区市信息化主管部门配合)。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规范化管理,完善项目评审、过程管理与监理、中期评估和验收制度,建设在建项目跟踪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在建项目全过程监管,确保按计划建成投入使用发挥效益。开展项目后评估工作,促使项目良性有效运行(省数字办负责)。

  18、做实数字福建项目前期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因地制宜,做深做实“十一五”数字福建专项规划项目的前期工作,明确今年项目前期工作的目标任务,确保前期工作有序推进。建立项目储备制度,完善项目生成机制(省直各有关部门和各级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

  19、推进标准和法规建设。建立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化工作协调机制;重点制定基础数据库、网上行政审批等地方性信息技术标准规范。制定信息系统设备维保标准规范。抓好《电子签名法》的贯彻实施。加快制定《福建省信息化建设条例》、《福建省信息资源管理办法》、《福建省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省数字办牵头,省直有关部门配合)。

  20、强化信息化人才培训。继续开展公务员电子政务应用培训,组织举办一期市县领导干部信息化培训班(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牵头,省经济信息中心配合);组织开展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技术标准的培训(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负责);加强对农村基层信息服务人员的培训(省农业厅负责);加快信息安全专业人才培养(省网安办负责);逐步在全省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省教育厅负责);利用公益性设施和远程教育系统,积极开展全省国民信息技能教育和培训(省教育厅等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开展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的信息化知识和技术培训(省企业信息化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

  21、做好数字福建宣传工作。建立全省信息化工作通联网,做好《数字福建动态》的编发工作;编写《优秀信息化解决方案》,推广信息化先进经验;以多种形式开展数字福建“十五”建设成就宣传报道(省数字办牵头,省信息产业厅等省直有关部门配合)。

  各设区市、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团结协作,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完成好全年的各项任务。省数字办要切实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重大问题报数字福建领导小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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