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电子政务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宏观指导,整体推动我省电子政务发展
(一)加强规划指导。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制定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加快制定《云南省信息化发展“十一五”规划》和《云南省信息化发展战略》。
(二)开展《云南省电子政务管理办法》、《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加强电子政务应用推广工作的意见》的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办公业务、数据资源、网络化服务三大系统完善的电子政务体系。
(三)紧紧围绕《云南省电子政务2005-2007年建设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规范和指导全省电子政务建设。
二、以应用推广为重点,加强基础工作和绩效考评
(四)加强电子政务应用推广工作的组织领导。
(五)制定《云南省电子政务应用推广绩效考核指标及办法》,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电子政务应用实际效果的考核和监督。
(六)出台《云南省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云南省政府网站管理规范》等一批急需的标准规范,逐步完善电子政务应用规范和标准化体系。
(七)进一步加强对各部门基于电子政务网络和安全基础设施建立本部门、跨部门的业务系统的指导和支持。
(八)加强网络、网站、安全等我省电子政务已建统一基础设施的利用,节约财政资金,避免重复浪费。
(九)进一步抓好办公自动化系统、电子公文交换和传输系统等电子政务基础件的应用推广工作。
(十)积极开展公共应用需求调研工作,加强研究开发,在现有基础上开发一批新的电子政务基础件和公共件。
(十一)加大经费保障,落实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应用推广和运行维护经费。
三、进一步深化政府网站应用,开展政府网站绩效评估
(十二)将政府网站作为面向公众服务的重要渠道,进一步深化政府网站应用和建设,提高政务机关管理和服务能力。
(十三)进一步做好以云南省电子政务门户网站为龙头的全省政府网站的内容保障和运行维护工作。
(十四)逐步开展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以指导全省政府网站的建设工作。
四、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队伍建设,保障电子政务健康发展
(十五)进一步建立健全各地电子政务网管中心组织机构,落实电子政务工作责任和人员。
(十六)健全全省电子政务运行维护体系,建立运维应急响应体系,进一步实现运维体系规范化、流程化、制度化,保障全省电子政务基础平台的安全、可靠、高效率地运行。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省、州(市)、县三级电子政务运行维护管理体系,确保网络及安全基础设施、门户网站、公共应用系统、跨部门应用系统的安全运行和更新。
五、启动电子政务三期工程建设,积极开展电子政务试点示范工作。
(十七)尽快启动电子政务三期工程建设。省信息化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原则通过了电子政务三期工程建设方案,目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信息办正在根据会议要求修改完善三期工程建设方案,并将尽快组织实施。电子政务三期工程总投资为1.5亿元,分公共建设部分和部门建设部分,其中公共建设部分由省网管中心编制建设方案,包括全省电子政务网络优化、电子政务安全基础设施优化、网站及公共应用开发、电子党务建设等,进一步强化州市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具体工作由省网管中心牵头,在各级信息化主管部门、电子政务网管中心的共同配合下开展;部门建设部分由部门按照《云南省电子政务2005-2007年建设规划》的要求编制建设方案,提出单项应用申请,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信息办组织审查后,由省网管中心统一纳入三期方案。
(十八)制定《云南省电子政务应用试点项目审批办法》,支持50个电子政务应用试点项目。
(十九)筛选30-40个电子政务应用示范项目向全省推荐,提高政府的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
(二十)开展社区信息化试点建设,选择有一定基础的社区,支持建立社区电子政务系统。
(二十一)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开展农村信息化试点建设,选择有代表性的乡镇、农村,支持建立农村电子政务系统,支持涉农系统电子化、网络化。
(二十二)按照国家和我省的要求,继续推进省和16个州市工商、质监、地税、国税四部门的企业基础信息共享。
六、做好电子政务安全保障工作
(二十三)制定《云南省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安全相关的各项措施和政策规定。
(二十四)进一步完善密码基础设施和信任体系、启动应急备份和灾难恢复体系、风险评估体系等在内的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充分利用云南省电子政务数字认证系统,采取密码、访问控制等技术保护电子政务安全,促进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提高我省信息安全管理和服务的基础支撑能力,全面建立我省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七、做好电子政务宣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