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应对危机作为深化改革的契机,围绕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切实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动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体制机制。
改革主要涉及十项重要内容:一是加快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激发市场投资活力;二是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渠道,加快研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石油、铁路、电力、电信、市政公用设施等重要领域的相关政策,带动社会投资;三是大力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节能环保体制改革,努力转变发展方式;四是着力优化产业结构与所有制结构,推动服务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五是加快推进民生领域改革,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六是深化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制改革,加快社会事业发展;七是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八是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九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构建现代金融体系;十是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健全开放型经济体系。
《意见》中有关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方面的具体要求包括,深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改革;继续推进政策性银行改革。推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革。稳步发展各种所有制中小金融企业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推进农村信贷担保机构发展。扩大农村有效担保范围,发展农村多种形式担保的信贷产品。出台放贷人条例,积极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存款保险制度。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加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有利于资本市场稳定发展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法规体系;适时推出创业板,推进场外市场建设,完善资本市场功能。完善债券市场化发行机制、市场约束与风险分担机制,逐步建立集中统一的债券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深化保险业改革,积极发挥保险保障和融资功能。加快股权投资基金制度建设,尽快出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和国际合作机制。
《意见》还指出,要积极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点,针对制约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在行政管理、财政、金融、土地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方面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为全国改革提供示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