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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上海市区县信息化工作要点 2006-07-10 09:51  作者或来源:unknow

2006年的区县信息化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为指引,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科教兴市主战略,按照全市信息化工作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各区县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化在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推进和带动作用。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适应“十一五”规划发展要求,坚持服务导向,突出协同应用。进一步推进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促进形成“一数一源,一源多用”的共享格局;进一步推进“一体化”的政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提高信息设施的集成共享度,方便服务对象,有效降低成本,提高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条块结合”,以信息化支撑资源共享和工作协同,更有效地服务与促进区县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
、遵照规划,协调发展。严格遵循规划要求,统筹年度工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使相关工作持续协调发展。

2
、服务导向,深化应用。坚持服务市民、服务基层的理念,推动信息技术在不同领域、区域和群体中的广泛应用,优先推动资源集约共享型的信息化应用。

3
、稳步推进,普遍受益。继续推进电子政务基础要素建设,着力推进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促进资源共享与工作协同,充分利用各类成果,扩大受益面。

4
、保障安全,优化环境。重视安全保障工作,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加快人才培养与使用,加强合作与交流,缩小“数字差距”,优化信息化持续发展的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规范管理,完善运作机制,确保市重点工作与区县中心工作联动发展

1
、根据全市总体部署和区县中心任务,完善各类规划和计划,做好相互之间的有机衔接。贯彻全市的统一部署与要求,积极围绕区县的功能定位和中心任务,完善区县本级与下级的信息化规划和各类实施计划,并做好相互之间的配套与衔接。06年各区县应立足现实基础,选择若干项需求急迫的工作,谋定而动,确保重点,追求实效,注重连续性,把工作做深做透。

2
、注重制度和规范建设,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随着信息资源应用拓展和跨部门协同增多,更需要重视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在遵照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技术标准、管理规范的同时,各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工作需求,加强信息化的规划管理、项目审批、资源开发利用、效益评估、安全管理、工作考评,以及信息产业发展、企业信息化促进、软件正版化和业务培训、宣传、统计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区县信息化长效管理机制。

3
、进一步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委办〔200424号)要求,依托市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加强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测评;依托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启动区级网络信任体系分中心建设,构建市、区两级数字证书受理点,加快推进数字证书在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中的应用,逐步形成全市统一的网络信任体系;加强安全技术应用、安全服务、灾备措施和制度保障等工作。

4
、巩固并拓展市重点工作和实事项目的成果。对社会诚信体系、政府信息公开等市重点工作,按照相关的工作要点和计划进行落实;对需要继续拓展深化的市民信箱、社保卡、社区文化信息化综合服务工程等实事项目,着重做好深入应用工作,通过挖潜进一步发挥实事项目的综合应用效益。

(二)加强一体化的信息化建设与应用,逐步形成支撑资源共享和工作协同的电子政务基本架构。

1
、加快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推进区县信息交换平台和基础信息库建设。贯彻国家和上海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要求,不断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结合履行职能和协同办事,推进形成集中与分布相结合的数据库体系,按“一数一源,一源多用”进行应用共享。根据区县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和建设指南,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建设一体化的区级信息交换平台,支持市、区县、街道乡镇(必要时延伸至居委会、村委会)的信息交换;在应用过程中充实完善数据库建设,健全集中共享和按需共享的工作机制;优先交换共享满足各方履行职能需求的实有人口信息,逐步交换共享相关法人信息、空间地理信息,以后根据应用需求进行调整和充实。

2
、推进电子政务公共基础设施的集约化建设与应用。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和本市的电子政务规划,继续抓好政务网络、门户网站、基础数据库、信息交换(协同工作)平台等电子政务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应用,一方面落实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另一方面推行专业化服务,降低成本,提高建设维护和协同应用水平。

3
、重视跨部门的政务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在完成电子政务基础设施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转向推动信息共享和支持跨部门业务协同。依托区级电子政务一体化平台,推进现有应用系统的集成与衔接,减少或杜绝单独拉条、缺乏协同功能的新建系统。从方便市民和企业出发,探索和推广“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内部协同”行政服务模式。按市统一要求做好居住证信息系统建设和网点配套设施建设。拓展、深化和推广信访、社会救助等网上服务办理和在线业务协同应用,有效提高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公众的办事便捷度和受实惠面。

4
、完成国信办赋予的“地区电子政务原型试点”任务。根据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要求和我市的试点方案,由黄浦、松江、徐汇等区分别在人口领域、法人领域、空间地理领域开展试点,形成一套满足部门间业务协同需求的信息共享指标体系;建设区级信息资源库群、信息交换平台,探索市、区、街道三级部门应用业务系统间的互联互通;探索跨部门协同的支撑模式;在相关管理规范建设方面取得可移植和复用的成果。

(三)围绕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坚持服务导向和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基层服务管理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1
、规范社区实有人口信息采集、维护和交换共享工作。利用网格化管理试点成果,在市的统一要求下,规范社区实有人口信息管理工作,采用存量信息“一次采集、多次使用”和增量信息“一口采集,多方使用”工作方式,加强条块信息资源共享。依托人口基础信息库,运用自定义报表生成、信息提示等成熟的信息技术,支持相关部门和社区利用信息资源增强履行职能的能力,不重复采集有可靠来源渠道的信息,切实减少基层重复采集、重复输入,有效提升社区实有人口信息资源的应用效益。

2
、着眼于加强应用、提高服务成效,继续深化社区信息化。继续完善政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应用,倡导街道网站、内部公文处理系统、信息资源库、应用终端等尽可能融入或依托区级电子政务一体化平台,实现集约化方式。运用服务热线、社区服务网、社区信息苑、付费通、安康通等载体,通过信息资源的交换共享,拓展服务领域和内容,提高对社区服务需求的响应能力。

3
、立足自身实际、适应发展需求,稳步启动城镇信息化。

结合城镇自身发展定位和现实基础,按照区县信息化规划和总体框架,借鉴城镇信息化已有试点经验,逐步启动城镇信息化,在制定信息化计划、形成信息化工作推进机制、配置基本软硬件等方面奠定基础;条件成熟时,依托区级电子政务一体化平台,创造条件构建基础网络设施,建设城镇信息化综合平台,推进面向市民、面向社会的信息化应用;通过宣传培训与应用带动,营造良好的城镇信息化发展环境。



三、工作要求

1
、加强协同,增强合力。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在强化信息化部门职能过程中,注重围绕信息化重点和难点问题,积极沟通与协调,理顺工作关系,使相关各方形成共识,在协同过程中增强各方履行职能的水平,实现共赢。

2
、加强调研,注重效果。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化工作状况和相关因素的调研,加强对信息化发展规律的把握,从实际成效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存在问题,以创新破解难题,用改革穿越瓶颈。浦东新区可以结合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在与市信息化发展方向一致、与市电子政务总体框架相融的前提下,研究落实相关工作。

3
、加强交流,共享成果。进一步梳理和总结已有工作成果,在各区县之间加强交流与合作,加强城乡互动,注重优势互补,对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做法与经验、成熟的系统等,由点到面进行推广,充分享用已有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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