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服务热线: 400-610-7333

商务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6-09-14 09:52  作者或来源:unknow

 

 

【发布单位】商务部 财政部
 【发布文号】商财发〔2006362
 【发布日期】2006-08-0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厅()

  为加强和规范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商务部和财政部制定了《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部
                             二○○六年八月八日

服务热线:400-610-7333 | 邮箱:service@gpos.cn | 电话:8610-82564561/71 | 传真:8610-82564561-8025 | 京ICP备18017976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102号 Copyright © 2005-2024 Beijing Golden Point Outsourcing Service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 北京金支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