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媒体及其两面性
网络媒体是指由互联网、移动通信网和全球卫星网组成的电子信息媒体,是一种完全不同于报纸、期刊、书籍、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现代新媒体。它依托信息科技,直接创造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虚拟空间,成为继海陆空天四大空间之后的一个新式空间,或称“第五空间”,并由此直接构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社会形态——信息社会。
显然,网络媒体是现代社会不断发展中出现的一个新事物,给现代社会生活带来了新视野、新方式、新冲击,在现代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事实上,从诞生的第一天起,网络媒体在现实社会生活、特别是国际社会生活中就发挥着非常复杂的作用。这些作用既有颇为积极、文明的一面,也有相当消极、危险的一面,为所有能有效掌控它们的国家和社会所利用,并带来极大的好处,对所有不能有效掌控它们的国家和社会直接带来被动乃至造成巨大危害。可以说,网络媒体就是一把电子双刃剑,从一开始就与公共安全息息相关。
作为第五空间的首创者之一,美国早已从发明、推广和发展网络媒体的过程中取得了最大好处。一是克林顿手上搞出的“新经济”创造了全球特有的独家收益;尽管在世纪之交就成了破灭的泡沫,但其既得的好处却永远令人印象深刻。二是所拥有的世界因特网枢纽和最先进信息技术把美国确立为世界信息中心,使美国获得了无穷的“黑客”利益和操弄世界的成功;实际是毫无风险成本且轻而易举地就超越、克服和战胜了国家主权,实现了领导世界、全球扩张。
稍远点看,科索沃战争、海湾战争、一系列“颜色革命”都有网络媒体的身影。就眼前看,2009年6月伊朗大选后的动荡和冲突,就是因特网和移动通信网被美英充分利用的结果。这样一个第五空间是何等廉价、便捷,以至于完全可以自由剑指任何地方,却不会引起任何异议、抗议、谴责或者道义责任。这些甜头促使美国更加重视对这个新空间的占领和利用。
所以,2009年6月24日,美国国防部部长盖茨就宣布成立“网络司令部”,要正式建立“网络军”或“信息兵”,开始正式抢占“第五空间”了。与此同时,也就在2009年7月,美国国防部也向全世界发出警告,如果哪个国家胆敢向美国发动黑客攻击,美国就将对其实施公开的武力打击。很明显,美国将依峙武力把第五空间的损人利己功能发挥到极致。
我国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接受和推广大众化的网络媒体,对把传统社会改造成信息社会、极大增进信息条件下的经济发展成效和公共参与确实起了很大作用。然而,就在这一正面作用积极展开的同时,网络媒体的负面作用也如影随形地出现了。
我国近年来频发高发的各种突发事件多在事发一小时左右就迅速传遍全国全世界了。就多年来的实际情况看,这种网络传播多是一面之辞,不仅包含了大量的灰色内容、混淆情况,而且还常常包含了大量的虚假情况和编造夸大之辞。有的是有意造谣,有的是不知真相,有的是故意起哄,有的是被利用。然而,当地的有关部门和领导干部常常尚不知情,直至由外界反馈回来之后才发觉事态竟然变得如此“透明”和严峻,如此局促难办而困顿、震惊。常常是网络群体事件出现很久了,信息盲流轰动很久了,也没有一个相关负责主体出来发布真实信息,澄清有关事实。结果,就演变成了信息社会所特有的种种舆情危机,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
上述这些情况表明,我们对第五空间其实严重地认识不足和把握不力;我们对虚拟世界的掌控还极其微弱,实际是近乎空白。这种微弱与空白在平时不打紧,在关键时刻就会极度危险,完全可能遭遇局面失控,给应急处置乃至整个危机管理带来极大的被动和损害,后果不堪设想。
为什么网络媒体会如此兼具正反两面呢?这不是因为网络媒体本身存在正面、负面两种价值,而是因为网络媒体的纯功能特点在不同行为主体的不同价值取向下被赋予了这样的两面性。因此,网络媒体的两面性是人为附加的结果,在现实生活中到底会出现哪一面,完全取决于谁主导、利用以及怎样主导、利用网络媒体的纯功能特点了。
二、网络媒体的功能特点与公共安全
那么,网络媒体的功能特点有哪些呢?具体说来,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信息启动完全是多点位、无门槛、无筛选。任何信息都可以在任何网点随时发布,并随即变成公共信息。这就最大限度地方便了人们的公共参与和公共交流,把虚拟空间变成了囊括最广大能动主体的大众化信息平台。
第二,信息传播基本上是瞬时性、迅速扩散性乃至全球性。网络媒体充当了四大空间的神经系统;其电子特性使全国全世界之间发生瞬时互动变成了现实,也使现实空间造成的距离在这个虚拟空间中化为乌有。地球村被这个虚拟空间异化成无距离的信息世界。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某一地点发生某种情况就必然毫无障碍地瞬间传遍世界。这虽为网络生活提供了空前的自由,但更为公共安全带来了巨大的漏洞、困难和挑战。
第三,信息交流基本无限类、无限量,还可跨越网络豪传猛播。只要愿意,文字、图画、照片、录音、录像等等各种类型的信息都可以无限量上网;不仅可以在同质网络内由一网到另一网地跨越传播,而且在3G手机出现后还可以逐步地由一种网络跨越到另外一种异质网络上进行多层面、最广泛传播。
第四,信息互动超空限、超时限、超规程、超现实和超有形。随着网络媒体的不断扩展,信息活动主体越来越能够做到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非网络障碍下进行任何形式的信息沟通互动,而基本没有、也难有任何规范与约束。这就是无障碍、无惊动、无风险地超越国界和主权,在任何地方进行任何信息活动的巨大信息优势。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信息活动就变得极为隐蔽、直接、高效和不可控,为各种邪恶的用心与行为提供了掩护。
第五,信息内容泥沙俱下,真假难辨,无法证实,容易引起轰动,具有巨大的宣传效应。通过网络媒体散发出来的信息或全面、客观、真实,或欠缺、主观、虚假,常常是难以分清,而容易混淆视听,更容易被利用来进行各种造谣、欺骗、破坏和颠覆等等活动,充满了在错误实质下的迷乱特性和蛊惑力量,藉此即可瞬间造成社会性大盲动、大混乱乃至大震荡,导致各种网络群体事件和舆情危机,严重破坏公共安全。
第六,信息活动几乎不担后果,不担责任,没有风险。网民无数,网络活动更无数。其中有不少是不负责任的或者是危害严重的,能被筛选出来的却是凤毛麟角,能及时、准确、有效地施加诸如引导、管制之类影响的,就更是微乎其微。所以,在如此情况下进行信息生活的网民,基本上可以不考虑自己的社会责任,不担心自己承担什么风险。结果,给别有用心的势力钻了空子,利用借名假名,胡作非为。
第七,信息运作基本上代价很小,几乎无成本。上移动通信网还有一点成本,上因特网就基本没有任何代价,当被特别利用时哪怕跨网类、越大区都轻而易举,也不用花几个钱。在没有成本约束的情况下,极尽网络媒体利用之能事就成为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对于要发动大规模捣乱活动的计划与行为来说,这简直就是再好不过的乐园了。
总之,网络媒体是一种极其便捷、廉价、真正大众化的公共信息平台。一方面,它具有商业价值、公共信息价值乃至社会文明进步的价值;但另一方面,它也同时具备了可以随时破坏公共安全而难以有效防控的高度危险性,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网络媒体被人用来引发大规模信息骚动,瘫痪一个现实社会,造成严重社会危机。因而,认识和把握住网络媒体的两面性,尽量克服其消极的一面,充分发挥其积极的一面,就成为信息社会条件下维护公共安全所面临的最大挑战。
三、克服网络负面作用,确保公共安全
克服网络负面作用,就是要切实化解网络媒体内含的和带来的所有消极性。这是健康发展网络媒体的前提,更是实现信息社会条件下公共安全的基本要求。为此,我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采取有效措施:
(一)针对网络媒体的负面特点,加强信息社会危机预管理。迄今为止,网络媒体主要成了西方大国用来搜罗各种恐怖主义、分裂势力的机会和借口,以便向不顺从的国家和社会发动各种破坏、颠覆或攻击行动。由此而来的网络负面问题就造成了非常严重、又非常隐蔽的信息社会危机。而这样的危机正是当前世界上最典型、也最突出的非传统公共安全问题。其危险性超过了普通的恐怖主义,其实质就是来自西方大国的国家恐怖主义。因此,针对网络媒体的负面特点,加强信息社会危机预管理就变得极端现实、紧迫而重要。
我们应该全面加强网络舆情检测,把政治、军事、经济特别是金融设定为重点领域进行危机监测,把社会、文化、公共生活和普通生活中的矛盾冲突作为重中之重进行危机监测。这一切的核心要定位在对种种不良信息和网上异动进行精准的监测,确保及早发出准确、有效的危机预警。根据网络媒体的特点,分别制定尽量完善的防范预案,随后还要根据每个预案分别组织专门的事先操演,确保一旦舆情危机发生,即能立即施治且卓有成效,而绝不至于束手无策或有策无措。另外,还要借助演练来发现预案的漏洞与不足,并加以完善。
(二)针对舆情危机特点,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和危机处置体系。网络媒体的舆情危机有两大特点:悄然积聚、孕育,并同步引导现实社会;突然大规模爆发,并由虚拟状态迅速转化为现实状态,促动并同步导控着现实社会的震荡。因此,要根据这两大特点以及网络媒体的特点,采取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
第一,建立舆情危机预案自行启动机制。舆情危机预警一发出,相应预案就立即自行启动。这主要是要对现有的每个可控信息端口和网站实施瞬时责任约束,对盲动、妄动和群氓式的信息异动实施及时的技术调控和管制,包括立即采取“网上删闭”与“源头直控”双重措施来及时处治舆情危机。
第二,建立并启动迅速响应机制和快速联动机制。这与第一步要确保几乎同步,即立即启动相关实际公共管理部门乃至社会层面做出配套、联动的危机治理应急活动。重点是要确保能够直接反应到信息源点,并由公共管理主体、特别是相关信息源点的当时、当地、当事政府机构迅速公开真相,做出正确引导和及时合理处置,及时控制乃至消除在网络世界随意涌现、扩展和震动的信息盲流以及网络事件。
第三,要善于结合传统媒体,最大限度地运用所有信息媒体,在第一时间公布真相,揭露邪恶与犯罪事实,利用包括外媒在内的多种“信息眼”,按照正确的逻辑来做正面的报道与宣传,确保取得更大、更综合的治理效果。
(三)从法律和技术入手,占领战略制高点,赢得主动权。第五空间的诞生、蔓延与膨胀已经变得不可逆转。除从国家战略上作永久性应对规划和占领举措外,已别无他法。我们必须把它当成一个完全的现实事物来加以管理。为此,我们很有必要既按法治的原则来进行常规的战略应对,又按技术的原则来进行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战略应对。其具体举措至少包括:
第一,尽快建立一套针对网络媒体特点的规范、高效的管理机制。这主要是解决在对网络媒体这个新事物实施的公共管理尚无权威规范和高效机制紧切跟进的问题,主要是要精心设计有利于及早引导、及时发现、有效管理的虚拟世界公共行为准则和网络道德共识,确保在正常情况下能够有效规范、引导和教育所有网民,增强其是非辨别力,确保不上当、不被骗,进而确保网络舆情一般不会引发危机。
第二,尽快建立一套针对网络媒体特点、巩固权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实际的法律秩序。要尽快把占领和治理第五空间的所有工作和努力法制化。在这一点上,要扩大法治的权威,包括跨境、跨域甚至跨国的司法追诉权和处置权,对于所有违法的网络活动主体都能实施一追到底、坚决惩治的司法行动。这是第五空间和信息社会的特点决定的,必须超越旧的法治思维模式,摆脱非信息社会特点对司法发展的影响,避免司法被动。
第三,尽快建立我国社会自有的巨能网络枢纽。信息社会的物质基础即网络媒体的计算机服务中心不能继续由美国一家独有,否则,网络媒体的最终控制权将继续留在美国的手里,防治舆情危机、占领第五空间将是一句空话。
第四,尽快推进和完成公共管理、特别是政府自身的信息化和现代化。要根据信息化条件和信息社会特点,反思既有的管理习惯和治理模式,找到对新事物、新环境的距离、不适应和自身缺失,从战略制胜的端口着眼,重新构思、设计和启动具有现代信息特质的新型公共管理模式。
总之,在当前历史阶段,我们要看到现实社会正在发生多层面、超越式的巨大变化,很多出乎意料、超乎想象的新事物总在不断发生甚或悄然降临,就像所谓的第五空间一样。这些事物和变化要求我们尽快跟上,尽快适应,尽快走到最前头,尽快做到换角度、换思路来做出战略反应和战术反应,确保不落后于历史的步伐,不因落后而总是危机不断、险象环生。就目前看,我们就是要抓住网络媒体,采取有效措施,跃进信息社会,克服舆情危机,用好网络正面,增强公共安全,共享时代文明和社会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