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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机 服务器]郑州中院全面规范调研网络制度化建设 2007-10-26 09:06  作者或来源:unknow

郑州法院高度重视调研工作,把调研工作作为谋事之基、成事之道。为科学整合、配置调研资源,加强调研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进群众性调研活动的开展,增强干警的司法能力,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与效率,郑州中院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建立全市法院调研网络的意见》,对调研网络建设、网络运行机制、网络管理及调研联系人的确定、条件与职责等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规范。
一是优化了调研资源配置。
二是完善了调研网络建设。全市法院调研网络由各基层法院、中院各部门和调研联系人组成;中院调研网络由中院各部门及其调研联系人组成,基层法院调研网络由本院各部门及其调研联系人组成;中院研究室为全市法院调研网络中心,基层法院研究室为本院调研网络中心,负责调研网络建设,对调研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三是创新了调研工作机制。《意见》界定了研究室、各部门和调研联系人各自的调研工作职责,形成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和谐运转的调研工作机制。中院研究室制定年度全市法院调研工作规划,部署、指导全市法院调研工作;调研联系人根据全市法院调研工作规划,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协助所在部门负责人研究制定本部门调研工作方案,开展调研工作。基层法院调研联系人发现审判工作中的疑难问题,主动与中院对口部门调研联系人沟通,共同进行调研;中院调研联系人发现基层法院审判工作中的问题,可以组织基层法院对口部门进行调研,也可建议研究室组织调研。研究室发现审判工作中的问题,可组织调研联系人进行先期调研。对涉及不同部门的问题,调研联系人加强与研究室及相关部门调研联系人的联络,提供调研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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