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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我国将逐步推广政府绿色采购制度 2006-11-23 09:28  作者或来源:unknow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司长赵英民22日表示,我国将逐步推广政府绿色采购制度,2007年1月1日起在中央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预算单位实行,2008年起全面实行。

政府绿色采购就是在政府采购中着意选择那些符合国家绿色认证标准的产品和服务。我国于2003年实施的《政府采购法》中明确提出了政府采购要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要求,这次实施意见和产品清单的颁布,对政府绿色采购的范围、绿色采购产品清单、工作程序以及具体管理办法和时间表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在实践中大力推行政府绿色采购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和政策保障。

实施意见明确了中国环境标志产品在政府绿色采购产品清单中的主体地位,要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即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应当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得采购危害环境及人体健康的产品。

目前发布的产品清单只包括了十四类产品,很多政府采购的产品还没有列入。赵英民说,下一步,国家环保总局将集中制定一批涉及政府采购产品的环境标志标准,扩大清单所涵盖的范围,使更多的环境友好型产品进入绿色产品清单,为政府绿色采购提供更多的选择。

吴晓青说:“政府采购的规模大、示范效应明显,很多发达国家都采取法律手段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可以预见,随着我国公用事业不断加强和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绿色采购的规模将会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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