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提交人大审议
2009-06-24 11:35 作者或来源:unknow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22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开幕,首次审议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驻外外交人员法草案、海岛保护法草案;继续审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草案、统计法修订草案、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等法律案。
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22日首度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订草案规定:不得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不得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
不得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和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不得擅自卸载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
不得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
不得在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中传递国家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