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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提交人大审议 2009-06-24 11:35  作者或来源:unknow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22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开幕,首次审议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驻外外交人员法草案、海岛保护法草案;继续审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草案、统计法修订草案、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等法律案。

  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22日首度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订草案规定:不得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不得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

  不得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和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不得擅自卸载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

  不得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

  不得在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中传递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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