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日开始,福建省国税系统的干部若没有按规定及时办理税务登记、未按程序审批涉税事项、逾期纳税未加收滞纳金等执法过错行为将会被“执法电子纠察”一笔笔地记录下来,并由“电子纠察”在下月初实施扣分与督促考核人员实施奖惩。
“执法电子纠察”规范的名称是“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是一个涵盖了国税的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税务稽查、法制执行等税收执法的全过程的信息输入考评系统。它投入运行后,将记录、考评、追究税收执法的全过程,如同一双隐藏着的“眼睛”,时刻监督每位国税干部的税收执法过程,“专挑执法工作过程中的‘毛病
’”,“处处与作小动作的税收管理员作对”,因此被税收管理员形象称之为“执法电子纠察”。
“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是福建省国税系统继2006年征收管理系统成功全面上线运行,日常执法全程使用电子执法操作系统后,为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强化依法治税、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税源监控、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实现对税收执法行为全过程、自动化监控考核,按照总局的部署,组织、集中全省法规和信息管理人员,投入资金,结合本省实际,在深入分析实际征收管理涉及各项业务具体操作流程的基础上,密切联系总局,完成了56个执法监督考核指标、479项指标参数、310项评比模式等各项系统初始化的设置,并经总局系统推行工作组验收后,成功上线运行的。目前该系统共设置了执法监控、考核、追究、申辩调整、综合评比、查询统计等10个功能主模块、133个监控显示界面,涉及107个过错行为。系统将每一个环节执法责任全部落实到科、到岗、到人,在执法中,无论哪个环节和岗位只要没按征管法及有关规定执行,“电子纠察”就依据税收征收管理(CTAIS)系统日常提供的税收数据信息自动比对税收执法到位率,检索执法过错,并实施扣分、汇总和及时提醒与督促考核人员实施奖惩。在该系统推行过程中,省局和各市、县、区国税局均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确保了推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按期全部上线。
“执法电子纠察”在我省国税系统正式上岗后,将较好地解决当前税收执法过程存在的服务能力低和执法的随意性两大难题。通过建立严密的执法考核机制,督促税务人员严格依法办事,为纳税人提供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通过对超限时办理税收业务的考核追究,增强了税务人员的主动服务意识,提高了工作效率。“执法电子纠察”通过建立“齿轮传动式”的工作机制,使行政权力运行始终处于公开、透明的良性循环中,无论是执法的过程还是执法的结果,均处于可控制、预防和改进的状态,较好地抑制了执法的随意性,促进了规范执法。
“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是福建省国税局长期重视税收信息化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结果,是福建省国税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又一个里程碑。它的成功上线运行,进一步强化了内部有效的执法监督,体现了福建省国税局党组强化规范税收执法的意志和决心,使得福建省国税局的税收电子执法系统更趋完美,将有效促进福建国税系统的税收执法水平和纳税服务平水的提高,有利于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建立和福建省税收经济环境的进一步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