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其大连市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察执法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ZZCG2013-037
二、招标内容:
A包:
1、PDA执法终端199个;
2、车载移动执法箱37个(摄像机、便携式打印机、扫描棒、3G上网卡、便携式计算机、录音笔、移动执法箱-箱体定制);
3、车载移动视频监控和传输设备3套;
4、应用服务器1台(含服务器操作系统);
5、存储服务器1台(含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
6、交换机1台;
7、防火墙1台。
B包:挥发性气体检测仪2台。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1、招标文件中“ 挥发性气体检测仪”可投进口产品,其他设备必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者视其投标无效。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所投“防火墙”必须是通过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认证的产品,否则视其投标无效(须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人所投“便携式计算机”必须是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三期)》内的产品,否则视其投标文件无效(须提供证明材料)。
4、本项目以包为基本投标单位,投标人可投一包也可兼投两个包,可兼投兼中,投标人如同时对两个包进行投标须分别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否则视其投标无效。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A包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工信部(或信产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获得时间不晚于2013年1月1日);
(三)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打印机、便携式计算机、扫描棒、防火墙、服务器)制造厂商提供的合法有效授权书;
B包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合法有效授权;
(三)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和截止时间以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自2013年8月16日起至2013年8月28日每天9:00-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100号槐花大厦508室)。
五、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明原件(A包投标人提供)及上述文件相应的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3年9月5日13:00-13:3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受理处(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岗区迎春路2号)。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2013年9月5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开标室(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岗区迎春路2号)。
九、招 标 人: 大连市环境监察支队
十、招标代理人: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顾文龙 电 话:0411-84390287-813
传 真:0411-84390217 电子邮箱:dlzz@dl.cn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100号槐花大厦508室
开户银行及帐号:华夏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 5134200001810200008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