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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平区人事局“四严格”确保密安全管理 2009-06-19 10:09  作者或来源:unknow

根据区委保密委《关于在全区党政机关开展保密检查的通知》精神,近日,区人事局对全局保密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做到了保密工作不漏一人、一机、一盘、一网。

  一是严格办公网络安全检查。对全局办公网络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清查,重点检查区委商密网、政府OA网、交通安全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北京市信访信息工作系统等网络的管理使用情况,确保网络管理安全。

  二是严格信息上网审查。按照“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的原则,坚持上网信息审查制度,规范审查程序,从源头上防止涉密事件的发生,并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政务信息公开和网站信息发布,严格履行规范的审核程序,各科室、中心在网上发布文件、信息前,须经科室、中心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并履行相关签字手续,由局办公室统一进行审查和网上公布。

  三是严格涉密文件处理。正确确定文件密级,既防止将涉密内容漏定密级,又避免定密范围扩大化倾向,以回避不必要的管理风险;涉密文件资料由局保密员统一进行处理,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发放或传阅涉密文件资料,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控制范围,认真履行登记、签收手续,实行专柜保管、专夹传阅,并定期核查;召开涉密会议,严格控制涉密文件资料的分发范围,严格登记、签收,及时清退,集中销毁;复制涉密文件资料按规定履行报批、登记手续,复制件按原件的同等要求进行管理;涉密文件资料解密后,除需要存档外,全部销毁;分发、领取、使用、清退、销毁涉密文件资料的原始记录,长期保存。

  四是严格涉密存储介质管理。严格按照秘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的要求,加强对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确保软盘、U盘、光盘、移动硬盘、便携式电脑等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安全,防止丢失、损坏和被盗;涉密信息在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中存储和处理,严格按照同等密级的纸质文件管理要求统一管理,禁止私自储存和复制;淘汰、报废涉密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和传真机、复印机等涉密载体,在指定地点按规定技术手段进行处理,确保有关内容和数据不可恢复;禁止将未经技术处理的涉密计算机等转为非涉密环境使用,禁止废旧涉密计算机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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